那些屡犯天条的人,玉帝不怎么降罪,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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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国的神话故事中,如“牛郎织女”、“沉香救母”、“董永传”等等,这些故事的主人公尽管各色各样,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共同点:这些主人公,基本都是玉帝的亲戚。华山圣母,玉帝的外甥女,织女,玉帝的孙女儿,七仙女,也是玉帝的女儿。按照天庭戒律,神仙是不能和凡人发生婚恋的。可是,为何玉帝的这些亲属,却前赴后继地“屡犯天条”呢?

虽然,在我们看来,所谓的“天条”,也不见得完全合情合理。但天条就是天条,就象我们人间各国家制定的法律制度,即使有不合情理之处,但只要没有明确作废,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。天条作为天庭的现行法律,所有神仙也就必须遵守,既包括玉帝自己,一而包括他的亲属。所谓“法律面前、人人平等”嘛。

首先,天庭天条有多少,我们也不知道,但至少有一条是大家都知道的:不能结婚生子,尤其是仙凡有别,一旦触犯,绝对是要收到重罚的。可是,玉帝为何有王母,还剩了七个女儿不说,甚至还有外甥女、孙女呢?难道玉帝自己就可以“例外”吗?

为何天庭要立下神仙不许结婚生子的规矩呢?

我们知道,神仙是不会死的,假如天庭允许神仙结婚生子,这样发展下去,天庭再大、位置再多,也有人满为患的一天。所以,天庭立下这个规矩,或许就是为了控制神仙的规模,算是仙界的“计划生育”吧。

可是,玉帝在具体实施这条规定的时候,却是“严于律人、宽于律己”了。不但自己以身试法,自己的亲属还率犯天条,也没见收到什么“形神俱灭”的惩罚。比如织女,比如七仙女,她们受到的惩罚,基本就是“罚酒三杯”,禁足天庭而已。

可其他神仙就没有这样的优待了。如天蓬元帅猪八戒,官职不可谓不大,只是调戏了一下嫦娥,就打入凡间做猪,让他生不如死。嫦娥是何身份?还不就是一个“歌姬”罢了。卷帘将军沙和尚,还不就是打破了一个酒杯,竟然也被罚到流沙河做妖怪,为唐僧取经卖苦力。

可是,同样是玉帝座下的托塔李天王,收了“老鼠精”这样的妖精做干女儿,却没有受到任何的责罚,这算不算是打天条的“擦边球”呢?又算不算是赏罚不公呢?

其实,在我看来,玉帝以及他的亲属屡犯天条没有什么惩罚,主要还是他是三界主宰、身份至高无上,也就是说,玉帝说的话就是金科玉律,绝对不容许更改和打折扣。作为玉帝,娶个老婆、生几个女儿,也算是尽享天伦之乐。玉帝有了天伦之乐,才能更好地位天庭的神仙们服务嘛。

至于织女、七仙女等,他的这些亲属触犯天条,没有大的惩罚,但他确实也是“有”责罚的。要知道,织女和七仙女的身份何其尊贵,在三界之内还不是来去自如、谁敢阻挡?就因为触犯了天条,从此禁足,这对织女这样来去自由惯了的人来说,其实是一种很大的惩罚,并不比猪八戒变成猪、沙和尚卖苦力好多少。

而且,最主要的原因,还是玉帝年轻时也算是风流倜傥,一时间把持不住、娶了妻子生了孩子。在天条面前,玉帝自己都没有做到百分百完美,子孙辈的七仙女和侄女等人,相较之下,也只能算是“东施效颦”而已,玉帝也找不到其它责罚的借口。要不然,儿女子孙顶一句:当年您自己犯戒,该怎么算?那玉帝还不得尴尬至极?

因此,尽管亲属率犯天条,玉帝并不怎么降罪动真格的,也是有原因的。原因就在于自己当初就是第一个犯错的人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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